亿电竞:金银首饰消费税全知道
栏目:亿电竞 发布时间:2024-01-15 13:11:26

  5月20日,很多人会用漂亮的首饰给最爱的人惊喜和宠爱,那么你知道金银首饰里还包含了哪些消费税的知识吗?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亿电竞:金银首饰消费税全知道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首饰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

  根据《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问:商场或金融机构销售的金条、金币、金银摆件等属于金银首饰范围吗?应征收消费税吗?

  答: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而黄金金条、金银摆件、金牌等不属于以上范围,也不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零售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税函[1997]306号)规定,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应当征收消费税。也就是说,出国人员免税商店免征的是关税,而并不是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销货凭据的当天;

  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首饰

  5.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小陈将公司持有的一批成本为10000元的投资金币委托金店加工为3枚金戒指,作为公司优秀员工的奖励,向金店支付1130元加工费。请计算该笔业务的消费税。

  该笔业务为带料加工业务,由于金店没有同类首饰,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该笔业务为以旧换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缴纳消费税。